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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研学实践教育与劳动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7 | 发布人:科技处 |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20〕16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9〕9号)精神,进一步营造全民育人、实践育人、五育并举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区研学实践教育与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研学实践教育与劳动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2〕19号)要求,为做好该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推进落实素质教育,发挥研学实践教育与劳动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研究要求

(一)研究内容

本专项课题要求重点围绕研学实践教育与劳动教育基地(营地)管理与服务规范、实践活动运行体系机制、课程研发与实施指导、课程评价方式与结果运用、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开展研究。具体选题参考《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研学实践教育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劳动教育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2)中提供的研究方向进行设计,也可自主选择研究主题。课题研究要求做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彰显特色。

(二)申报对象及人数要求

本专项课题面向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学校及从事研学实践教育与劳动教育组织实施、研究实践的单位和人员征集,鼓励以单位集体名义申报或不同单位联合申报。要求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所在单位为高等学校的,一个课题的参与者人数不得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

(三)研究周期

本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可延期。

(四)预期研究成果

本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负责人在申报时需予以明确。所有课题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此外,获批立项的重点课题,原则上需提交未出版的书稿1部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获批立项的一般课题,原则上需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所有获批立项的课题均需提交1份不少于10000字的专题研究报告。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独家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

(五)研究经费

本专项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三、申报要求

(一)推荐限额

本专项课题确定了推荐限额,每个高等学校推荐不超过5项。以上限额为研学实践教育与劳动教育共同使用的总限额数。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

(二)申报形式

本次专项课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与线下申报并行的形式。未参加网上申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线下申报。

1. 网上申请

(1)网上申请网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ghkt.jyt.gxzf.gov.cn)首页下方的“课题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2)网上申请时间与程序。

7月7日前各课题负责人在申报系统中如实选择本人所在单位进行注册,然后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课题负责人在本人账号中完成课题信息的填写和材料的上传后,及时提交科技处进行审核。网上申请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通知的附件5。

7月8日—7月13日科技处在申报系统内开展申报材料评审,并按照推荐限额将通过的材料上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 线下申报

7月15前完成线下申报,线下申报提交的课题材料与线上申请通过的课题材料一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线下申报。

本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电子版申报材料用于网上申请,要求提供含签章的PDF版,《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分别为独立文档;纸质版申报材料用于线下申报,要求A4纸双面印制,分开装订,均为原件一式3份。请项目申请人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纸质版课题申报材料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23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wdkjcx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管理

本专项课题纳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桂教科学〔2018〕15号)进行管理。获批立项的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过程管理、成果鉴定和办理结题手续。课题成果归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和使用。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刘香环、袁丽,联系电话:2808203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研学实践教育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劳动教育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课题论证活页

          5.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网上申请操作指南

                                                                                                                       科技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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