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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 发布人: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 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2号)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

(2)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6.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方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要求

负责单位(人)

2022年1月6日

科技处发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科技处

2022年1月10日前

各学院完成项目申报动员及布置工作,确定项目申请人,落实任务。全校具有副高及以上、博士学位教师,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应积极准备申报。

二级学院领导、科研秘书

2022年1月30日

(1)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本单位申请的项目进行集体论证,发挥团队的智慧;  

(2)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初稿),二级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项目申请人根据学院或科研团队评议意见,找相关学科领域专家进一步提出的修改意见。

二级学院

2022年2月10日前

请校内外专家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二级学院

2022年2月25日前

项目申请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项目

申请人

2022年3月5日前

项目申请人根据指南与申报须知要求,登录“国家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2021年1月15日后可登录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有与外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的,按科技处提供的合作协议书格式签订协议,项目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盖章后交科技处存档。

二级学院、项目申请人

2022年3月12日前

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对需要修改的申请书,退回给项目负责人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

科技处、项目申请人

2022年3月15日

项目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提交最终申报材料,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下载PDF文档打印(制作要求:A4纸双面印制,注意检查版本号是否与提交的一致)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申请书一式1份。

2.纸质申请书中签字盖章页一式2份,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3.签字的承诺书一式1份。

4.签字的形式审查表一式1份。

科技处、项目申请人

2022年3月17日前

科技处整理有关申报材料,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科技处

三、其他要求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正值寒假、春节期间,各二级学院(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组织发动,落实到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完成。同时,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谋划,把握重点,结合区域特色,找准结合点,提高项目资助的成功率。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指南》拟于2021年1月中旬发布,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3. 没有国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申请账号或自行注册后联系科技处审核。

4.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要求按时提交材料,逾期系统不提交的,科技处不进行的形式审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袁丽。联系电话:2808203,邮箱:wdkjcx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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