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凡已到结题时间的校级科研项目(高级别培育项目、科技计划培育项目、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或虽未到结题时间但已完成研究任务,具备结题条件的科研项目。
2.高级别培育项目和科技计划培育项目本年度须申请结题,结题要求见《关于印发钦州学院高级别科研项目及专利培育资助办法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印发钦州学院科技计划培育项目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2)。
3.如到期不能结题,请项目负责人办理撤项申请,填写《北部湾大学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并附已取得的进展成果),由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追回项目经费并纳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如不申请撤题而被学校撤题的,由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追回项目经费并纳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被撤销项目负责人记入科研项目管理诚信记录。
二、结题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25日前,项目负责人将《北部湾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由科研秘书审核;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包含期刊封面、论文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交所在单位。
2.11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汇总结题材料,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23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北部湾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wdkjcxmk@163.com。
3.12月10日前,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4.12月15日前,科技处将验收结果报学校审批。
特别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及各单位按照结题程序及时间安排,认真做好结题工作,及时上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科技处不接收个人申请的材料,请以二级机构为单位集中上报材料。
2.在各二级学院(部)兼课的行政人员从二级学院上报结题材料;不兼课的行政人员通过所在单位上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人:刘香环、袁丽;电话:2808203。
附件:
1.关于印发钦州学院高级别科研项目及专利培育资助办法的通知
2.关于印发钦州学院科技计划培育项目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3.北部湾大学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北部湾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5.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