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部湾大学学科与科研平台负责人遴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湾大发〔2019〕48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对学校学科与科研平台开展负责人重新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开展负责人遴选的范围原则上为立项组建3年以上学科和科研平台,各学科或科研平台负责人1人(详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地厅级以及以上学科与科研平台由所在二级学院推荐2名负责人候选人。
校级重点学科或科研平台由所在二级学院推荐1名负责人人选。
三、申报遴选条件及程序
申报人必须同时满足《北部湾大学学科与科研平台负责人遴选与管理办法》文件中负责人遴选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
申报程序按照《北部湾大学学科与科研平台负责人遴选与管理办法》文件“第六章负责人遴选程序”执行。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人于10月29日前填写《北部湾大学科与科研平台负责人申报表》(附件2),提交至学科或科研平台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核查相关成果的真实性。
2.二级学院汇总各学科或科研平台负责人的申报材料,对各学科或平台负责人申报人进行初步筛选,向学校推荐学科和平台负责人候选人,于10月31日前把候选人的申报材料签署二级学院意见后提交科技处。
3.科技处于11月上旬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地厅级以及以上学科或科研平台负责人候选人进行通讯评审,参考通讯评审结果,组织候选人进行答辩,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投票表决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学校批准后向全校公示一周,由学校发文聘任。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与平台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陈芬、袁丽;联系电话:2807226。
附件:1.北部湾大学科和科研平台负责人遴选范围
2.北部湾大学科与科研平台负责人申报表
科技处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