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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专家指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 | 发布人:kjc |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广泛组织开展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桂科基字〔2019〕10号)精神,结合我校《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基金申报任务指标的通知》(科技〔2019〕9号)的要求,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专家指导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为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和地位,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和发展,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水平和质量,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完成学校下达的申报任务指标,同时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确保项目申报书的质量,提高立项资助水平。

二、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一)深刻领会项目指南,把握改革举措。

各项目申报人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把握2019年改革和相关申报要求,结合我区重点产业的关键技术问题以及学科建设、产教融合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做好项目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指标要求。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广泛组织开展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桂科基字〔2019〕10号)的要求,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承担自治区重大专项研究项目组的申报任务指标如下:

1.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把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作为重要的考核评价指标。原则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都要求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数量不少于5项/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数量不少于2项/家。

2.承担自治区重大专项的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须围绕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个项目组申报的国家基金数不少于5项,其中非地区基金项目不少于2项。

三、项目申报激励措施

自治区科技厅将采取以下激励措施鼓励科研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继续设立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培育项目,从当年申请但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的非地区基金类项目中,有限支持项目评审结果较好的申请者开展相关项目研究。

(二)在本年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资助方案中,将优先资助已连续3年申报国家基金面上、青年、重点等非地区基金项目并获得立项资助的科研人员。

(三)在本年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资助方案中,将优先考虑申报了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报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指导工作

学校继续鼓励和支持申报人邀请专家进行申报指导,专家指导以申请人联系本学科领域专家为主。邀请专家指导的相关事宜,按《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基金申报任务指标的通知》(科技〔2019〕9号)的要求执行,每个项目所支付的专家指导费用不超过3人。如申报人未能找到相关领域专家指导,请于3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项目科邮箱(qzxykycxmk@126.com),科技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予以指导。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袁丽,2808203。

                                                                                                                                    科技处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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