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科成字〔2015〕7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科技成果管理,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科技成果信息,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以及科技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对2002年2月20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