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概念体系、叙事体系、话语体系,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课题申报工作由各自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和统一报送。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遴选推荐、严格把关。本年度继续实施限项申报。根据近3年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招标项目的数量情况,我校本次推荐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0项,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国家民委办公厅。
五、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交到所在学院;二级学院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上述材料由二级学院汇总并于2021年3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23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wdkjcx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人:刘香环、袁丽;电话:2808203。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5.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3月修订版)
科技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