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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6 | 发布人: |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4.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26日。具体安排如下:

(1)自2019年8月27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申请者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各二级学院(部)、科研平台、科研机构积极组织申报,营造良好氛围,重点指导,邀请相关专家为申报老师做申报辅导、评议申请材料,并反馈给申请人修改。

(2)2019年9月18日前,课题申请人把在线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统一交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办公楼235室)。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统一评审,把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课题申请人,申请人按专家意见和建议修改。

(3)2019年9月23日前,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把最终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办公楼235室):《申请评审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有关支撑材料(自筹经费证明)一式1份;所有项目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打包(文件名:申请人姓名+2020年教育部(**类别)项目申报定稿)发送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qzxykycxmk@126.com。

(4)2019年9月24—25日,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及自治区教育厅须对系统内的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5)2019年9月26日,科技处将在线生成、打印《申报一览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该通知的有关要求,提高申报质量。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人:刘香环、封彬贤;联系电话:2808203。

       科技处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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