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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 发布人:kjc |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19〕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决定启动集中受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课题的年份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14—2018年度立项的未结课题。

受理课题的类别有: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 委托重点课题;部分专项课题(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专项、广西民族教育研究、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广西高校统战工作研究专项、广西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试点项目专项、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学籍学历管理研究专项、广西考试招生研究专项、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广西教育财务管理研究专项、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南宁教育园区配套政策研究专项、广西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专

项、语言文字研究专项、广西民办教育研究专项)。

二、成果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可提交研究总报告、书稿、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委托重点课题以委托时对研究成果的要求为准。专项课题按立项时课题申报书所预设的成果进行验收。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

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课题先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提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教育局、市县所属中小学幼儿园课题申报采用三级审核报送制度。第一级为“申报者所在单位”(如学校),第二级为“市级管理部门”(如各市教科所或教育科学规划办),第三级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管理机构要严格审核材料内容等,签署明确意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报送。

(二)材料要求

包括2套结题鉴定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1份《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2)。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所有报送的结题材料不返还,请有需要存档的申报人自行留底。

(三)报送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结题申请书、结题支撑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结题鉴定材料(一式2份)和《课题结题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23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qzxykycxm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立项的所有未结课题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结题,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题的按撤项处理。

(二)对被撤项课题资助经费的处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若干管理细则的通知》,对课题负责人因工作调动、出国、生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而被撤销或中止的课题,将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课题,将追回已拨出的全部款项。因违纪而被撤销课题的,将追回已拨经费。课题负责人无法赔偿的,由作出信誉保证的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课题需咨询,请加入广西教科规划办咨询QQ群:777456312。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刘香环联系,联系电话:0777-2808203

附件: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材料整理要求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科技处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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